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和明年的发展改革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 加快方式转变 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报告。
会议指出,2010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发展环境极为复杂、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挑战极为严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需求动力增强,结构调整加快,质量效益提高,民生继续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一年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包括物价、粮食、能源、经济运行等部门的同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地方、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的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推动改革开放,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由回升向好向稳定增长良性循环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十分复杂,宏观调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同志要充分估计国内外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坚定必胜信心,更加奋发有为,充分利用国内外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的影响,做好应对新的困难的准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重点、力度和节奏,统筹考虑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既要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防止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又要切实推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化解潜在风险,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履行好宏观调控和运行调节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好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战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扩大热点消费,大力改善消费环境。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善始善终地完成好4万亿投资计划续建、收尾项目,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前期工作具备的重大项目建设,同时要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坚决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重复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强化项目稽察,确保在建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抓紧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搞好经济运行调节。
二是强化价格调控监管,稳定价格总水平。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农业尤其是粮食、蔬菜生产,抓好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和储备吞吐调节,确保市场供应。完善重要农副产品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有效改善价格环境。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价格监管法规,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在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加大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全面加强农田水利骨干和田间工程建设。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和农村公路建设,推进林区、垦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打造国家级重大产业基地。启动重大装备制造等行业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颁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与工业水电气热基本同价,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
五是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增强发展的协调性。重点实施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和落实差别化区域政策,努力缩小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组织实施好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的各项政策,抓紧出台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措施,加大对优势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提升东北地区沿边开放水平。实施好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支持东部地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继续率先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发挥好已出台的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的作用。抓紧制定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
六是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科学合理确定并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加快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研究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开展低碳试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七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保障。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和利益调节机制,出台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办法,完善水电、核电、光伏发电定价机制。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三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加快发展改革工作立法进程,编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八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薄弱环节建设。大规模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年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000万套。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落实保障性住房供地和建设计划,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的体制机制。落实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积极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全面完成汶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扎实推进玉树、舟曲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与此同时,要根据中央《建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充分体现“主题”、“主线”要求,编制好“十二五”规划。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发展改革委主任,物价局局长,以及经济运行调节、节能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企业集团、中央管理的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