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的规则制度体系,明确交易规则制定权限、适用范围和衔接不同交易规则等原则。有关监管机构及地方有关部门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组织制定、修订完善适应本地区需求的交易规则或交易细则。
有关部门、各地区要坚持总体融入的原则,因地制宜、厘清边界、模式引导、平衡利益,建立完善适应“全国一张网”建设运营的油气市场制度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公平开放,优化油气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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