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2023年第二批),其中A级企业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66家。详情如下:
关于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2023年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等文件,我厅组织各地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市局初审和省厅复核,拟确定全省2023年第二批A级企业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66家。现将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反馈我厅。邮箱:wangfeng@zjepb.gov.cn。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