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
文件中提到:着力推动煤炭清洁生产。落实《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从生产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管理等方面提升煤炭清洁生产水平。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矸石不升井、露天矿内排土等绿色开采技术和智能化开采技术,鼓励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和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工业场地,发展风电、光伏、现代农业等产业。
我国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具有资源的可获取性强、利用的经济性好、可清洁性及保障性强等特点,可以满足74%的电力、8亿多吨粗钢、24亿吨水泥、7000万吨合成氨以及煤制油、烯烃、乙二醇、甲醇等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需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煤炭资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占据着重要地位。
长期以煤炭资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也带来相应的影响。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性环境问题。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 威胁生物栖息环境。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层的移动、矿井酸性排水、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
另外煤炭开展也伴随煤矿灾害事故频发,以2006年为例,一年中发生各类灾害事故2945期,死亡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2.04。
重特大灾害事故有明显减少,但是煤炭仍有约300起左右。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频率加快,1981年~2005年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大事故11起。
能源结构改革迫在眉睫,以煤炭资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终将渐渐被清洁、安全、环保的新能源所取代。《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内提到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工业场地,发展风电、光伏、现代农业等产业。就像标志着两位新旧能源主体的交接,在煤炭资源落幕的地方,由新能源“开幕”并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