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推动工业锅炉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电子邮箱:guomin@craes.org.cn
附件:1.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2.《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