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征求〈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大学、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编制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成都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产业与科技监测处。
联系人:纪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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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8- 61886335
传真:028- 6188 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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