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下达《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订,要求以现有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等十个规范为基础,形成锅炉的综合技术规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质检特函〔2016〕42号),现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讨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20日前反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部:联系人:戚月娣,电话:010-59068901,电子信箱:jsfgb@csei.org.cn。
为以便协会秘书处收集、汇总行业共性问题,供《锅规》制订工作组考虑。各单位的修改意见请同时上报工业锅炉分会秘书处:联系人:钱风华、吕岩岩,电话:021-51803277、51803255,电子信箱:standard888@163.com。
工业锅炉分会秘书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