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业锅炉节能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锅炉分会  2015/8/4 10:06:49 分会文件     收藏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中国制造2025》,鼓励工业锅炉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推动工业锅炉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业锅炉分会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业锅炉节能产品和“能效之星”产品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燃煤工业锅炉10t/h以上为主,燃油燃气锅炉容量不限。产品能效达到GB 24500-2009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效2级及以上水平,符合国家的安全、环保等技术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工业锅炉节能产品推荐

1、企业根据所申报产品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工信部通知附件1)。申报产品为系列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的材料。

2、企业应每项产品填写一份《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表》,并将申报的所有设备(产品)进行汇总,填写《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汇总表》。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

1、“能效之星”产品是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

2、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的项目必须申报工业锅炉节能产品,并在填写《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表》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

(三)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1)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分别装订。

2)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业锅炉分会,分会将按工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2、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相关附件及申请表格请登录工业锅炉分会网站(www.cibb.net.cn)“分会文件”下载。

3、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5日。请各申报单位务必落实专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报材料,确保本次推荐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云 021- 51020808×5116,13601782415

周丽娟 021- 51020808×5105,13601998297

传 真:021- 51803299

电子邮件:glxh09@163.com

地 址:上海市宝昌路297号(邮编200071)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分类申报要求

附件三、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表

附件四、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五、“能效之星”产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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